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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表彰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30日   点击量:

12月30日上午,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学术苑二号报告厅隆重举行。

大会授予学生处、人事处、医学院、招生就业办、商学院、工学院等6个单位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授予何晓峰、马元忠、 何佩琴、杨占伊、乔龙、王亚妮等6名同志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党委书记李玉华、院长李立分别为先进个人及先进单位颁奖。

2012年,我校认真贯彻全国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深入进行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切实加强师生员工思想道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着力构建文明和谐校园,学校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创建活动有成效、有特色、有创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经过基层推荐、专家组评审、党委会研究决定,旨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工作,把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在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责编:宋力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