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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07日   点击量:

    本报告根据《西安外事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西外院政〔2010〕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陕教〔2008〕12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编制。本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西安外事学院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陕西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重要举措,是西安外事学院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2年度西安外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2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信息公开组织

    学校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董事长、院长任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和执行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任成员。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完善了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各学院、各部门也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充实了院(处)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分配到岗,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具体到人,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公开工作的领导。由此全校上下形成了由董事会、校务会统一领导、校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制度建设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的保障。学校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西安外事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制度》、《西安外事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西安外事学院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特别是制定《西安外事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的规定,保障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三)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校已经逐步建立起来一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初步形成了校、院(处)、系三级网络化信息公开队伍,覆盖学校各个方面,从而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与准确。校长作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与规范管理。学校还特别成立学生信息员联系会,各二级学院在学校联系会的指导下,相继成立了各二级学院分会。每班选拔一名品学兼优、政治素质过硬的学生作为信息员,从事日常信息的发掘与收集,及时掌握教学与学生动态。为信息公开提供大量的信息资源。目前有学生信息员500余人。

    (四)加强信息公开培训

    自《西安外事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发布以来,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多次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和研讨会。学习《陕西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陕教工〔2003〕29号)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条)、《陕西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陕教〔2008〕12号)等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把校务公开工作的宣教和培训与“六五”普法工作结合起来,与我校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结合起来,专门聘请专家为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全校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等解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法治精神和具体要求。各部门紧密联系实际,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问卷调查等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吸引了广大师生热情参与。宣传部等部门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校报、宣传栏、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法规政策,特别是与师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类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引导广大教职工真正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为他们正确行使这项权利,营造良好的氛围。学校每个月召开一次由校长办公室主持的信息工作联席会,一方面对本月信息工作进行总结,另一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五)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为此,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发出通知重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2年,全校主动公开信息共80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达7200余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有关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收费标准等财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行政办公网和学校外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学校电视台、广播站对校内师生文化活动、学习生活等信息的公开

    (4)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5)其他形式:其他还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主动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第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继续深化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三)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以及健全党务公开制度的契机,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