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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艺术设计系 2023-10-11
  • 《即可创造》 作者:冉光斌/视觉传达设计2002 指导老师:桑伊萍美
  •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印发 2023 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函〔2023〕1170号),我院遴选推荐申报的2项一般专项立项。 陕西省教育厅 2023 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专项立项名单 项目申报阶段,我院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教师在项目的选题、研究内容阐述、项目论证等给予业务指导和帮助,提高了项目获得立项的机率。项目立项后,我院将组织项目组成员按照相关要求,有序地
  • 近日,东方设计奖·全国高校创新设计大赛获奖名单揭晓,经过专家评审,艺术设计系共斩获奖项14项!其中国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6项。省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特此向获奖学生和指导老师表示祝贺! 《四方汇源,鱼跃外事》 作者:邹柯米/视觉传达设计2003 指导老师:李旭 《玫瑰少年》 作者:何明星/视觉传达设计2001 指导老师:刘艳
  • 2023年10月10日上午,我校合作院校古巴哈瓦那大学(Universidad de la Habana)副校长Dionisio Zaldivar Silva、古巴哈瓦那大学中国代表处主任曹荣铎访问我校国际合作学院,我校国际事务负责人戴校长、国际合作学院院长郭新华、西班牙语系系主任李迪、国际教育系系主任Marcelo会见来宾。 在交流洽谈会议上,双方就合作的具体细节、例如教师联合科研、本科生交换
  • 2023年10月10日上午,我校合作院校古巴哈瓦那大学(Universidad de la Habana)副校长Dionisio Zaldivar Silva、古巴哈瓦那大学中国代表处主任曹荣铎访问我校国际合作学院,我校国际事务负责人戴校长、国际合作学院院长郭新华、西班牙语系系主任李迪、国际教育系系主任Marcelo会见来宾。 在交流洽谈会议上,双方就合作的具体细节、例如教师联合科研、本科生交换
  • 2023年10月11日14:30,由创业协会工学院分会承办的开学季“创业初期我来说”活动在工学院双创工作坊顺利举行。创业学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贾怀忠,工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雒海峰、团委书记罗婷婷,睿婕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学校特聘校外创业导师张坤,以及工学院创协分会会员共50余人参与了本次活动。 活动伊始,创业学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贾怀忠致欢迎词,他首先详细介绍了学校创新创业培养体系、理念和
  •        七方艺术培训中心隶属于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西安外事学院老子学院。舞蹈教学体系由文化与旅游部人才中心舞蹈教学专家团队打造,汇聚全国多家知名院校舞蹈专业毕业的骨干教师。授课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及参赛组织经验,突出的舞蹈编创能力,致力于打造古都长安一站式舞蹈艺术教育平台。 蔡蕾 陕西师范大学舞蹈专业硕士。从事舞蹈教育教学近20年擅长形体教学,多种舞蹈风格打造、剧目表演等。多次
  •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对于幼儿园教学任务的理解,提高其专业素养,保证教育见习过程的顺利进行,10月11日上午,教育系在1号教学楼221教室召开了教育见习动员大会。教育系副主任梁崇科教授、学前教育专业主任段丽婷老师、学前教育全体见习指导教师及21级学前教育本科全体学生参与此次见习动员大会。大会由黄玲丽副主任主持。 梁崇科主任首先发表讲话,对同学们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殷切的希望:第一,转变
  •                                                   学校领导和主要管理干部分工       黄  藤(理事长、校长、校务委员会主任):全面主持理事会和学校行政工作。 雷西合(党委书记) :全面主持学校党委工作。 黄昶力(理事长助理、校长助理、校务委员):全面协助理事长、校长工作。 刘亚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
  • 为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更好的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为切实加强我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西安外事学院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体质健康测试为抓手,全方位了解学生身体形态机能和运动技能,充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为体育教学与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 为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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