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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建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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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建立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加快推进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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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建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提升我国资源配置全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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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建立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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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建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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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7年重点工作 一、跨界基础设施 1.加快协商港珠澳大桥跨境交通安排等通行政策。(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口岸办,珠海市政府,海关广东分署,珠海边检总站,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力争广深港高速铁路工程香港段于2018年建成与内地段接轨通车。(广铁集团,省口岸办) 3.继续推进莲塘/香园围口岸及其连接路工程建设,力争在2018年建成启用。(深圳市政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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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进一步要求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当前,全球范围内自由贸易区的数量不断增加,自由贸易区谈判涵盖议题快速拓展,自由化水平显著提高。我国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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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合肥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苏州市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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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九省区(以下称内地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统称“9+2”各方),拥有全国约五分之一的国土面积、三分之一的人口和三分之一以上的经济总量,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在国家区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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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关税[2016]18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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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三部委发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新税制 网传已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制终于靴子落地。 3月24日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全年为人民币20000元,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暂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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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 各银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为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以下简称科创企业)发展,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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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这项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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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改革开放措施依法顺利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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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 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海关、上海海关、福州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武汉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拱北海关、汕头海关、黄埔海关、湛江海关、江门海关、重庆海关、成都海关、西安海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